第107章 墨迹-《仙二代家的小白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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甚至,她觉得秦轩能写出这种句子已经很不错了,毕竟他以前浑噩了那么多年,最近才恢复正常。
赵秋月也没有疏远秦轩,依旧站在原地看着,十分淡然。
外人都以为她喜好高雅,轻视平凡之人,但那只是外人那么认为而已。
她之所以不与人打交道,纯粹是因为性格,而非因为爱好。
她喜静,不喜喧扰。
所以,一直以来,她都少与人交流,对男子更是从不假以辞色。
若是说谁会因为文采好,或是精通音律,就能让她青睐,那才是白日说梦。
高看一眼是肯定的,她喜欢那些东西,但她喜欢的是作品,可不是人。
一如澹台初梦喜欢吃肉包子一样,澹台初梦可不喜欢那些山猪。
她只是喜欢吃而已。
案台边。
秦轩写出第一句诗就觉得有点不妙。
杜牧的这首《清明》虽然流传度广,但论文才确实不怎么样,太过通俗,不仔细品味的话很难领略到其精妙之处。
它重在意境,而非是文字的锤炼。
一个个简单质朴的文字组合起来,构建出最为常见的景致,再以这种景致引发别人的遐想。
这才是这首诗的妙处。
他必须将速度放慢才行,不然,恐怕在场没几个人能领略到这首诗文的巧妙。
“路上行人欲断魂”,这一次,秦轩写的速度就放慢了,一个字一个字的勾勒,像是在临摹什么孤本真迹书法一般,十分认真。
不过,这在外人看来就是他在拖延时间了,知道自己必输无疑,所以想让丢脸的那一刻晚来一些。
“墨迹什么,字写得好有什么用,最终决定胜负的还不是诗文好坏。”
“他多半是退缩了,没看到钱公子诗文的时候觉得自己有点水准,能拼凑出几句诗,有获胜的可能。可在看到钱公子诗文的之后,心中知道算盘打空,所以想借着写诗来消耗时间,然后在心里琢磨个合适的理由脱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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