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 话语权-《文娱之开局一首情非得已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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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章靓影点了点头,表示自己理解,继续道:“我明白,一个歌手都会对自己创作的歌曲有感情,那么你愿不愿意加入我们公司,我们可以帮你发行这首单曲,如果你还有更多原创歌曲的话,我们还可以帮你出一张ep甚至是数字专辑也没问题。”

    “这倒是可以谈一谈。”赵轩点头道。

    一旁的冯科闻言,立刻插话进来:“所以我想确认一下,像情非得已这样的歌曲,你还有几首?”

    “这让我怎么回答呢?好歌我有的是,但是像情非得已这样的,恐怕只有一首。”赵轩现在握有这么多资源,说话也不需要看别人的脸色。

    “你有歌曲demo吗?是否可以让我们提前欣赏一下?”冯科果然是个生意人,他既想要签约赵轩,又还不想冒太大的风险。

    毕竟如果赵轩就只有情非得已这么一首好歌的话,冯科签约的时候也得慎重考虑……

    “对不起,没有。”赵轩摇了摇头,继续道:“其实我确实有出专辑的打算,也需要像老城时代这种公司帮我打通销售渠道,但是我要把话先挑明,我只签专辑约,不会把我的经纪业务也一并出售。”

    这话一出,现场所有人都大感意外,

    毕竟专辑约只是约定公司替歌手出专辑的相关事宜而已,公司和歌手的经济利益,只限于专辑的制作和发行方面。

    至于说今后的商演,并不包括在内。

    这跟歌手的经纪约就不一样了,大多数歌手在和公司签约的时候,基本上都等同于将自己卖给公司了。

    合约期内,歌手一直得听公司的安排,没有任何自由空间。

    而专辑约虽然对于歌手的自由度很高,更像是歌手和公司之间合作开发一个项目的合约。

    但是这种合约大多都是针对已经成名的大牌歌手进行的。

    像是赵轩这种新人,哪里有资格和公司要求这些?

    但是话又说话来了,新人没有话语权,自然是因为他们没有自己原创的作品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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