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巨兽的这一系列攻击,令戈登他们对它的忌惮程度直升几个等级。 这家伙显然不是什么空有体型的傻大个,更何况,体型大到一定程度的生物,大都也不好惹。 就像沙海之中的峰山龙灵山龙,甚至无需刻意攻击,一举一动便是天灾。 不过,连续施展数次大威力招式后,巨兽也有些疲劳。 猎人与艾露趁机接近。 戈登一边奔跑,一边低喝着提醒,“谨慎点,周旋为主。” 这话他既是对猪扒说的,也是对自己说的,“我们从两个方向包夹接近,我在前你就去后,我在左你就去右。 注意自保,猪扒你尽量多制造些动静,分散它注意就好,在它眼中我们两个的体型估计没什么区别,让它以为我们两个都是进攻主力。” “明白了喵!”猪扒四足狂奔着开始加速。 在雪地上,艾露行动的速度,要比身披重甲的猎人迅捷得多。 它抢先一步来到巨兽面前,跳跃着攀爬上巨兽的一侧巨牙,随后向上冲去。 察觉到有东西爬上自己獠牙的巨兽甩了甩脑袋,猪扒则用爪子牢牢扒住巨牙粗糙的表面,巨兽十分不爽,加大了甩晃脑袋的力道,猪扒实在扒不住,被甩飞了出去。 但它没有就此放弃,在半空中调整动作,反手便是一枚染色球砸到了巨兽脸上。 把染色球当作挑衅的道具用,这招是跟戈登学的。 染色果刺鼻的气味激怒了巨兽,它怒吼一声,细小的双眼死死锁定住面前的猪扒。 戈登则趁机冲到了巨兽的身后,他的攻击目标很明确——后腿,自始至终都是后腿! 以巨兽的体型以及愈合能力,攻击部位一旦分散,伤口不够深入,流血很快便会止住,根本无法真正意义上伤害到它。 只有盯准一处持续攻击,才可能不断扩张伤口,加剧血液流失,消磨前者的体能。 轰大剑十分适合这种局面,不同于墓志铭那样传统的剑刃,攻击更流畅,但只能造成平滑的切割伤。 轰大剑的爪刃能撕扯血肉,被撕开的伤口将会严重外翻,不易愈合。 来到巨兽后腿旁的戈登,挥刃横斩。 这样的攻击威力不足,但胜在灵活,不会像之前的真蓄力斩那样,准备到一半时遭遇点状况,就只能被迫放弃。 而且,这种程度的攻击也没那么容易抢走巨兽的注意,他希望借此机会,积攒“勇气”。 戈登与猪扒就这样绕着巨兽兜圈子,这种战术颇为有效,没多久,巨兽的后腿上就新添了好几道刀伤。 “吼噜——!” 巨兽终于对来自身后的攻击感到了不耐烦,它先是横挥长鼻与巨牙,逼退了在正面袭扰的猪扒,然后用力跺踩起巨树般粗壮的四足。 第(1/3)页